昨日下午3时,庙滩子供热站的杨宗斌站长通过本报热线8119000为部分市民解答供暖方面的咨询。
“我家的暖气是分户计量的,我今年不需要供暖,是否还要缴纳10%的过热费?”杨站长答复,虽然是分户计量,但是用户所住的房子不是独门独户,该户居民还是应向供热单位缴纳10%的过热费。(何静)